近年來本縣流浪犬捕捉的陳情案件愈來愈多,追根究底主要是民眾定點餵養造成流浪犬聚集,流浪動物有不虞的食物來源,導致捕捉成效不彰,加上未結紮繁殖力強,而產生流浪犬問題。
建議好心的人們,定點餵養流浪貓狗其實不是展現你有愛心,反而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您的行為造成流浪犬聚集,追逐人車而傷害到他人,或造成犬貓被車撞受傷甚至死亡,愛牠應該帶牠回家,給牠一個溫暖的家。
農漁局再次呼籲:以食物或廚餘定點餵養流浪犬,不僅造成環境髒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罰新臺幣1,200~6,000元罰鍰,另外犬隻群聚及繁殖過量,延伸更多辛苦的小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傷害他及牠」,於心何忍?請不要餵養,流浪犬問題需要有大家的共識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