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長賴峰偉,決定發給每位縣民五百元現金,振興地方經濟。不僅首開全國首例,更超越中央政府複雜萬分的兩倍券,這是誠意十足的聰明做法。
五百元現金,不算多,也不算少,讓男女老幼大大小小,每個人都能拿到一個紅包。應該沒有人會不高興,或不會使用。你不用拿出一千元給我,我再給你五百元,等於是一千五百元。
中央政府所謂的三倍券,其實只是兩倍券。民眾必須從口袋掏出一千元現金購買,然後換取三千元兌換券,然後又是到郵局排隊購買,然後可以綁定信用卡及電子票證。然後這個不能用,那個不能買。然後這個不找零,那個又可以蒐購賺錢。
一大堆然後的然後,最後還是澎湖最聰明,每個人給五百元現金,不囉唆,不複雜,皆大歡喜。
中央印製兩倍券,光是印刷費,就要花掉納稅人好幾億元。澎湖發給現金五百元振興券,只要五千三百萬元,乾脆俐落。整個過程不須要印製、販售、運送、匯集、清點、核對、報銷,可見發放現金還是最實在。
為什麼要化簡為繁?除非過程中有某些檯面下的動作,否則現金一次給,豈不更方便?
澎湖是個小縣,年度預算有限。發給現金五百元,等於是中央政府兩倍券的一半。因為你還要掏一千元現金,一來一往就是一千五百元,這才是重點中的重點,而不是區區五百元的表面意義。
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兩兆多元,澎湖才幾十億元,能夠推出中央的一半的振興力量,真是厲害了,我的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