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海巡隊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線上3539巡防艇前往查察,6時抵達通報海域並展開搜尋,相繼於目斗嶼西北方8.6浬處發現「金*興」、目斗嶼西方9.1浬處發現「金*滿」漁船,兩漁船均違規12浬內拖網,依違反漁業法暨佐證資料,函送主管機關漁業署裁處。
海巡署呼籲,為保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將持續積極取締沿近岸違規捕魚案件;也籲請漁民朋友若發現有違規捕魚情事或需海事服務,請撥打「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漁業廣播電臺通報。
△目斗嶼西海域漁船違規12浬內拖網。
△海巡查獲金*星12浬內拖網。
△海巡查獲金*星12浬內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