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若是愛護子女,本應幫助孩子得到另一方父母持續穩定的關愛及付出,使其自童年就能得到安全之依附感,而非刻意阻撓孩子與另一方之會面及相處。
社會處嚴正看待子女探視權應被重視,呼籲離婚父母應建立友善溝通管道,將焦點置於共同照顧子女議題上,期以友善父母之態度共同保護、關愛其子女成長,俾使子女不失去父母其中一方之關愛,讓父母親的愛繼續陪伴子女成長;所謂「友善父母」,強調為了維護子女最佳利益,父母雙方均應讓孩子與未同住一方維持密切聯繫並保持良好互動關係,社會處與您共同關心離婚父母之子女探視議題。
社會處提醒民眾,縣府於本年度提供家事事件律師諮詢服務,民眾可於上班時間洽詢「澎湖縣政府駐澎湖地方法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澳310號2樓 ☎:9218761/9216777#222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 國定例假日除外 ) 上午08:00-12:0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