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員核薪方式薪資37,000元以上,意者請攜帶自傳(包含簡單自我介紹、相關領域工作簡介、未來工作期待等)、履歷表(包含學歷證明、經歷、相關訓練證書)。
徵聘居家服務督導員: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照者。具備以上其中一項資格者皆可投遞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