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尹俊指出,漁船以籠具「魚餌」為由報關出海時,岸巡弟兄都會嚴加安檢,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以防止漁船出海後違法交易。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是有不肖漁民為利鋌而走險,技巧性規避,與陸船接觸交易,棄鄉親生命健康於不顧。
賴峰偉表示,違法海上交易本來就是天理不容,尤其現在疫情期間,進行海上接觸更是拿全澎湖人的安全為賭注,他絕不允許破壞澎湖好不容易建立的「零確診」。
賴峰偉呼籲,船長及船主切勿與大陸漁船進行接觸或海上交易,一旦查獲違規情事,縣府及海巡署定加嚴懲,依懲治走私條例,最重判7年,併科300萬元罰金。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重判3年,或1,500萬罰金。
張尹俊表示,漁船違規直航大陸後再返台,將會面臨被起訴、判刑、罰款,及必須實施居家檢疫14天。岸巡、海巡為防疫克盡心力,為護海、護漁將不排除採取強制手段,一旦查獲將帶案處分,絕不寬貸。
△海巡署第十三巡防區指揮部主任張尹俊拜會澎湖縣政府,賴峰偉縣長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