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監理站表示,車輛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期限之最後一日為假期,得順延至假期後第1個上班日辦理,凡逾期檢驗將依法舉發處以罰鍰。辦理車輛定期檢驗請攜帶行車執照(自用小型車以外車輛需附牌照登記書)及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汽車強制險保險證,至各監理所站及代檢公司辦理驗車,其中出廠年份10年以上之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1次檢驗規費為450元,第2次檢驗規費為300元。
澎湖監理站呼籲車主朋友,如車輛定期檢驗日期將屆,請於假期前儘速辦理,以免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09年6月29日),因檢驗車潮擁擠,無法順利完成檢驗造成逾檢而遭處分罰款。
澎湖監理站表示,建議民眾多利用代檢廠服務,儘早完成車輛定期檢驗,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官網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