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在此聲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提供任何檢舉獎金,且經統計分析,目前民眾常遭檢舉之違規分別為「違規停車」、「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闖紅燈」等3項最大宗,其中又以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之檢舉數量以倍數成長,舉凡檢舉違規態樣,如逆向行駛、不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直行車占用內側轉彎專用道等違規項目不勝枚舉,檢舉案件只要經查證屬實,均會依法製單舉發,警察局籲請民眾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警察局局長楊鴻正表示,不論民眾檢舉及警察執法,開罰是警察的最後手段,主要還是希望用路人能遵守交通規則,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之傷亡損害,才是遏止交通憾事發生之不二法門,也才是平安回家唯一道路,交通安全需要靠你我共同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