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處表示,因體育館旁擋土牆至對面民宅的空間有限,原規劃開闢8米計畫道路及約2米人行道,但現有4棵木麻黃及1棵白水木在新設人行道上,原希望就地保留,但保留恐影響行人通行權益,因此將樹木移除。
工務處表示,體育館北側另有2株榕樹,因人行道空間足夠,將予以就地保留,另1株在林國樑診所前的榕樹因在新闢道路中央,將移植至體育館東側三角公園內。
工務處強調,相關工程從審圖至施工,均非常注重現有樹木保護,非必要不會移除樹木,即使必須移除樹木也會採取移植方式,本次事件工務處盡力保存現有樹木,但難有兩全其美方法,工務處也深感遺憾,敬請民眾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