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每人最高可申貸款新臺幣10萬元,貸款期間,第1年第1個月至第6個月為寬限期,免繳納本金,第7個月起至第12個月攤還本金。第2年起及第3年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貸款之利息,自撥款日起第1年,由勞動部補貼,第2年、第3年才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惟社會處提醒貸款人,若積欠貸款本金達3個月,勞動部將會停止利息補貼,銀行也會針對貸款人未償還的本金進行追回。
有關本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請至公布的承貸銀行辦理,臨櫃(或線上)填具申請書、聲明書及檢附個人身分證件,有參加勞工保險者不用再檢附工作證明;未參加勞工保險者,可提出工作收入資料作為證明。
相關貸款資訊可至承貸銀行「諮詢窗口」查詢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s://www.wda.gov.tw/cp.aspx?n=BE047C8B0FA72893#block。另如有相關勞工紓困或權益諮詢,亦可電洽縣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