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理約定轉帳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請務必於6月1日24時前預留存款,以便金融檵構扣款,另為落實節能減碳碳,自109年起將不再另行寄發轉帳繳納證明,如有需要請向本局提出申請,或利用自然人憑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本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26及250將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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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5月 29,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