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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邀請各單位主動申請「溫室氣體微型抵換專案」

【記者李三祿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2月27日修正發布「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新增微型規模抵換專案類別(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小於5,000瓩、節電量小於2,000萬度/年或溫室氣體排放量總減量小於2萬公噸CO2e/年),申請者僅需論證減量非屬法規應遵循事項即可提出,簡化申請作業程序,以鼓勵中小企業等小型排放源,並擴及運輸及住商部門皆可參與,促進各類型排放源減量技術發展。

執行抵換專案除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進企業形象外,並可將執行抵換專案所產生之減量績效向環保署申請減量額度。而取得之減量額度亦可運用於碳中和、環境影響評估承諾需求;總量管制實施後則另可用於抵扣超額量,或可於碳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另依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以下二種情況者不得申請抵換專案註冊外,其餘不限申請對象:一、已向中央有關機關提出再生能源憑證申請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二、民國108年12月27日(含)後,屬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平均達2.5萬公噸CO2e以上之全廠(場)。

目前抵換專案申請程序分為註冊申請與額度申請兩個階段,相關詳細資訊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https://ghgregistry.epa.gov.tw/ghg_rwd/Main/Index)查詢。

有意願參與「溫室氣體微型抵換專案」之單位,來電洽詢該局承辦人 06-9221778#131 胡小姐,或低碳永續家園專案辦公室06-9214441楊小姐,將由本局派員進行輔導並協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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