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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營收降或實體店面縮減 可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節省稅負

【本報訊】近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變了消費兩端模式,從實體店面改為線上銷售方式,此時自有房屋雖有設立營業登記,但營業活動改以行動裝置完成,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相關之設備或物品,也未僱用員工;或者營業活動改以網路拍賣貨物,實際交易係在網路之交易平台完成,只要辦竣戶籍登記,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約節省4倍地價稅。

以原本自有店面經營銷售之業者為例,原以10‰一般稅率課徵之地價稅需繳納1萬元,因疫情影響改以線上銷售方式經營,原店面未供辦公使用,也未僱用員工,銷售之物品及營業相關的設備存放外地的話,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址辦竣戶籍登記,在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適用後,改按2‰優惠稅率計徵,地價稅會降低為2,000元,節省了整整8,000元。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民眾,可利用稅務局官網線上申辦專區,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即可自今年(109年)起開始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才能適用。鄉親若有稅務相關疑問,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洽詢,或撥打06-9279151分機245~248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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