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縣府公告自109年度施行「澎湖縣所轄海域刺網漁業漁船(筏)作業使用刺網漁具限制事項」,請漁友具體於刺網網具上之浮具(浮球、浮子)標示船名跟漁船編號,對自己的網具負責任,如果網具流失時,可以請縣府協助清理,但不能讓它留棄於海底,俾利海洋生態能穩健維持。此外,推動實名制也能利於海岸巡防單位盤檢及瞭解海上浮具是否合法,因此刺網實名制是漁友進步且負責任的象徵。
近來縣府在漁港宣傳防疫措施的同時,也見到許多漁友配合實施具名措施,船主除了親自書寫外,也動員外籍漁工一起加工,充分展現出澎湖漁民進步、負責的態度,願意配合政策、為海洋盡心力的誠意,實是難能可貴。而部分識字程度有限之漁友縣府也直接協助,過程中也收到許多寶貴建議,縣府會再據以檢討修正,使政策更符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