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表示,「澎湖縣無籍船筏暫行管理辦法」將於3月31日廢止,並自4月1日起不再受理現成船申請「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執照」註冊登記,同時協請岸巡單位嚴格執行,船筏未經核准取得漁港停泊許可文件任意進出港,依漁港法處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吊離,請民眾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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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籍船筏輔導合法化3/31止 儘速辦理逾期將依漁港法裁處
星期四, 3月 12,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
縣府表示,「澎湖縣無籍船筏暫行管理辦法」將於3月31日廢止,並自4月1日起不再受理現成船申請「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執照」註冊登記,同時協請岸巡單位嚴格執行,船筏未經核准取得漁港停泊許可文件任意進出港,依漁港法處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吊離,請民眾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