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昨天表示,安心就業計畫明天起開始受理申請,適用對象為今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達30天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其中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符合這些資格的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勞工也可以適用。
根據計畫內容,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50%,採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1000元,最長可領6個月。
舉例來說,某甲為全時受僱勞工,在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年現職雇主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的當月薪資為2萬3800元,依其薪資差額將補貼1萬1000元(45800-23800)*50%)。
勞動部表示,減班休息勞工若要申請薪資差額補貼,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文件影本、勞工本人名義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向工作所在地轄區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辦理。
另外,如果事業單位沒有通報減班休息,導致勞工不得申請安心就業計畫者,勞動部表示,為了確保勞動權益,勞工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經查證確經勞雇雙方協議,並符合基本工資等相關規範者,將直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的通報名單通報勞動部,不影響適用「安心就業計畫」的資格。
勞動部指出,減班休息勞工可視自身需要,選擇參加充電再出發計畫或是安心就業計畫,兩者不得同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