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稅務局設置納保官協助民眾解決稅捐爭議

【本報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明定稅捐稽徵機關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協助解決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間有關稅捐之爭議,並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納保官是擔任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間溝通、協調的角色,凡納稅者對於稅捐機關核發之稅單及所為之行政處分有爭議,可以申請納保官進行溝通、協調或認為稅捐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不當調查,以致損害其權利者,亦可向納保官申訴、陳情,如要提起行政救濟,相關的法令、程序、案例資料也都可以向納保官諮詢。

自局長曾慧香上任以來,即時刻思量應如何提供民眾最優質暖心的服務,以及如何在維護稅收與民眾權益間取得平衡;因此,本局目前共設置3位學養俱佳、稅務經驗豐富的納保官,使其在辦理納保案件時遇有行政程序法第32、33條所定應予迴避之情形時,均能處於超然獨立的立場為民眾解決稅捐之爭議。

民眾請求納保官協助的方式,除可親臨本局現場申請外,亦可至本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採取線上申請,或於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寫後傳真至(06)9267933或郵遞申請,或以電子郵件提出申請均可,倘若不擅於使用網際網路管道,亦可直接撥打(06)9279151分機202、239、270與納保官洽談,使納保官充分瞭解訴求並提供適切協助,要求以書面回復者,納保官亦可依據來電訴求,填具申請書正式受理。

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