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曾慧香提醒,凡經核准分期繳納案件,而未依限繳納,或有任何一期票據未獲付款者,行政執行分署得廢止核准分期繳納,並即就納稅義務人或擔保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請民眾特別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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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月 17,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