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對台灣各方面的衝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昨天表示,在14日邀集銀行公會及6家銀行討論,已請各銀行採取債務協處機制及防疫措施,並針對個人貸款提供緩繳措施。
銀行局指出,受疫情影響導致還款困難的民眾,可以向銀行申請展延還款,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銀行局說,主要有2大協處措施,自2月起至7月底止,包括針對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可以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再者,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也可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銀行局說,若民眾因為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還款有困難,可以主動向銀行反映,銀行會照個案決定是否提供債務協處措施。
銀行局也強調,因協處措施是為了因應特殊情況,並經銀行同意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處機制,對債務人來說,不屬於信用不良的狀況,也不會有繳款遲延信用紀錄的情況。
另方面,為促使銀行加強防疫措施,達到營運不中斷的目的,金管會表示,已請銀行規劃妥適的防疫與應變措施、各銀行總行管理單位及各分支機構應經常實施辦公環境及營業場所的消毒工作、總行充分協助各營業單位並提供防疫物資及確實依據「金融事業機構災害防救作業要點」規定,訂定災害緊急應變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