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抽驗市售生鮮蔬果12件,抽檢韮菜、小芥菜、包心芥菜、紅蘿蔔、茼蒿、蘋果、洋葱及有機黑木耳等,「韭菜」檢出殺菌劑亞托敏Azoxystrobin3.3ppm(標準:其他小葉菜類1.0ppm)及殺菌劑賽座滅Cyazofamid0.78ppm(標準:其他(蔬果類)*0.01*ppm)、「蓮霧」檢出殺菌劑安美速Amisulbrom0.03ppm(標準:不得檢出)及「韮菜」檢出殺蟎劑芬普蟎Fenpyroximate0.18ppm(標準:其他(蔬果類)*0.01*ppm),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以上檢驗結果可於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phchb.gov.tw/查詢相關訊息。
衛生局蕭靜蓉局長呼籲,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食安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