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08)年12月,新北市一名79歲老婦人於家中接獲詐騙電話,歹徒假冒臺北地檢署林姓「主任檢察官」,誆稱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需清查名下資金,老婦信以為真,遂依指示至銀行購買黃金條塊,並至指定地點「當面交付」給一名「年輕的檢察官」(即車手),總計交付13塊黃金條、損失1,900萬餘元,歹徒為取信老婦,甚至還持「假公文」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老婦保密,連家人都不能告知,就是為了繼續行騙。
為防制上述詐騙手法,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逐週統計歹徒所使用之詐騙電話號碼,公布於165全民防詐網供民眾查詢,同時結合民間業者,逐日傳送詐騙電話門號置於辨識來電APP,協助使用者辨識詐騙電話;另於刑事警察局網站設置「詐欺車手專區」,置放取款車手影像供民眾指認,並提供懸賞獎金新臺幣1萬元,鼓勵民眾協助辨識詐騙車手。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呼籲,如接獲來電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電話做筆錄」、「傳真公文」或「監管帳戶」等關鍵字,絕對是詐騙。因為現行法令規定,檢警絕不可能用電話做筆錄、傳真公文及監管帳戶,也不會要求匯款或轉帳,如果來電顯示號碼開頭出現「002」、「009」、帶「+」號等,均是國際電話,應提高警覺,有任何疑問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