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每年改善、整建漁港設施之經費約新臺幣3,000萬元整,惟縣府轄管改善漁港多達75處,為有效運用經費,縣府依據縣轄各漁港維護情形、急迫性排定順序辦理修繕,以提升漁港品質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工務處處長蔡有忠表示,除辦理瓦硐漁港北側漁港設施改善外,另該港南側階梯破損,縣府已錄案辦理修繕,並預定於109年2月15日前辦竣,縣轄相關港灣設施維護,縣府會不定期派員檢視、勘查,期望提升港灣設施舒適性及安全性,同時感謝澎湖縣議會、宋國進議員、魏長源議員、白沙鄉宋鄉長、白沙鄉代表會關心地方建設,我們將戮力締造安全及舒適的漁港設施。
△瓦硐漁港碼頭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