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02年起,依據「3高1難」原則-「人潮密集度高、高風險、高效益與難到達」,規定8大類公共場所包括:交通要衝(機場)、長距離交通工具(乘客150人以上之客船)、觀光旅遊地區(國家公園)、高中以上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及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等應設置AED之設備,縣府各機關基於重視縣民生活安全前提下,積極配合中央政策推動,目前已於本縣80多處公共場所設置AED,包括澎湖機場、台華輪、南海之星、議會、菊島福園、澎科大、2家高中學校、澎管處-遊客中心、文化園區…等,並同時於「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系統登錄。
衛生局於11月28日開辦2場次維護管理效益及AED管理員訓練課程(CPR+AED),邀請台灣公眾除顫發展協會徐理事長震宇及吳秘書長俊毅,以各目的主管機關及公共場所AED管理員為對象,共計100名學員參訓,針對公共場所AED設置後如何有效管理、CPR+AED實務操作練習等課程熱烈討論,期能在危急關頭發揮CPR+AED最大效益,於搶救黃金時刻救人一命。
衛生局感念今日各局處單位及民間企業對公共場所設置AED 的重視,同時藉由產、官、學文化交流下我們再次檢視周遭生活環境,並配合縣府觀光政策推動下,營造旅客安全旅遊環境為宗旨,將CPR及AED急救知能落實你我日常生活中。
△AED管理員教育訓練。
△推動公共場所設置AED課程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