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慧玲回憶媽祖銅像起草,當時考慮眾多地點,最後才選定大倉,原先規劃園區面積達7公頃多,後來為了規避環評而改為約4公頃 。陳慧玲認為,鄉親對設置媽祖文化園區都抱持著樂觀其成態度,並不是反對神像豎立,但大倉島是內政部公告環境敏感地區,卻也看不到縣府有提出任何環境生態承載量評估。
她說,深入了解後發現反對大倉媽祖意見,包括效益差、五地點評估不夠客觀,甚至縣府完全沒思考是否有其他地點可能。在效益方面,陳慧玲表示,深入探究可以發現大倉是效益最差、費用最高、可行性最低的地點,縣府稱設置大倉可以成為內海焦點,卻不一定是後續管理維護最好地點。
而縣長說帖指稱停建大倉媽祖恐損失1.7億元,包括銅像設置、土方工程、專案管理、仲裁賠償等,陳慧玲認為銅像更換地點設置並不會產生損失,另仲裁是停建問題不應列入虧損計算,當中唯一應該認列損失只有土方工程6千萬,不過就算不蓋媽祖園區,土方工程仍可再利用興建設施,促進大倉島觀光、發展。
陳議員指出,大倉原址重建銅像光是吊裝就要耗費1億元,最主要原因就是大倉位於離島,必須再透過船運分接拼裝,同時她質疑縣府對其餘地點並沒有實質來估算實際可能產生費用,就直接認定大倉「成本低、效益大」,甚至從未思考除了議員提供五處地點之外,縣內是否還有更佳地點。
以賴縣長設定每日限定千人登島,等同快艇每日要來回50趟次,陳慧玲強調,大倉是淺坪海域,如同澎湖海域後花園般的生態重地,肩負復育各式魚種貝類生態重責大任,她希望賴縣長不要只考慮省錢、快速、有政績。
她呼籲瑞智縣長為了海洋復育,應該把大倉媽祖案主動提出環境影響評估,避免誤判影響未來歷史定位,相信大倉媽祖能夠通過環評,讓大家都可以安心,不同意見聲音自然會變小。
同時陳慧玲提出興建大倉後續可能問題,諸如冬季風切聲響、媽祖神像打燈都可能影響居民睡眠品質,她呼籲請神容易送神難,期盼賴縣長要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