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澎湖)海巡隊於今年8月19日執行「護永專案」及「海洋保育執法擴大掃蕩專案」,於目斗嶼北方24.3浬,帶案查扣越界中國籍「閩晉漁05123號」漁船,該船非法越界捕魚,調查後於昨日罰鍰120萬後驅離出境。
該陸船未經許可進入我國限制水域內從事漁撈行為,該陸船約180噸,海巡署艦隊分署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32、80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等規定,昨日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由澎湖海巡隊派遣RB03艇將該船及12位大陸船員驅離出境。
澎湖海域今年迄今查扣越界的陸船計有17艘,裁罰金額累積達新臺幣2455萬元,為艦隊分署今年迄今裁罰總額的三分之一,全國績效第一。
△閩晉漁05123號裁罰120萬元後,4日驅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