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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樺醫師淺談藥物過敏史蒂芬-強森症候群

【本報訊】藥物過敏是常見的藥物副作用,輕微的藥物過敏症狀例如藥物引起蕁麻疹,通常在服用藥物後一至兩天出現,停藥後幾日內即可緩解。嚴重的藥物過敏例如史蒂芬-強森症候群,通常是服用藥物後一個月後出現,早期診斷及立刻停藥是最好的治療。

三總澎湖分院皮膚科林佳樺醫師表示,依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國人因食用藥物反應,出現史蒂芬-強森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的民眾,一年發生率概約二十萬分之一,最常見的病因是藥物所誘發身體免疫機轉,使得應該攻擊外敵的淋巴球不正常增生,導致攻擊自身體內器官。

常見誘發史蒂芬-強森症候群的藥物為含有別嘌醇的痛風藥(allopurinal)、抗癲癇藥物(carbamazepine)、抗生素、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SAID)與抗愛滋病毒藥物。目前研究發現亞洲人基因若帶有類白血球抗原基因型HLA-B*1502容易對carbamazepine產生嚴重的過敏反應;若帶有HLA-B*5801則對allopurinal產生嚴重過敏反應。

如患有史蒂芬-強森症候群,通常是服用藥物之後一個月到兩個月才會產生,屬於延遲過敏反應。在皮膚疹子發作前,病患可能會有前驅症狀如類感冒、流鼻水與發燒,之後皮膚開始出現紅疹。此類紅疹與蕁麻疹最大不同點在於:蕁麻疹的疹子用手指壓,疹子會退掉留下皮膚的顏色;但史蒂芬-強森症候群的疹子卻是用手指壓後,並不會退掉。而且幾天內最早出現的紅疹會變成深紅色至紫色,皮膚變得像易碎的宣紙,輕輕一扯就破皮或者出現水泡。病患除了皮膚症狀之外,還會出現眼睛畏光、生殖器潰瘍或嘴角潰瘍等現象。

史蒂芬-強森症候群最令人聞之色變之處,在於病程快速進展,皮膚一旦出現用手指壓不退的紅疹到全身水泡,可能僅有一到兩天的時間。此時需要盡速就醫,判斷是否為藥物所引起,或是其他病因造成。若是藥物造成的史蒂芬強森症候群,則須立即停藥,再加以皮膚照護。通常病患在及早就醫辨認出史蒂芬強森症候群,停藥後大多有很好的預後。

林佳樺醫師又表示,目前健保給付使用抗癲癇用藥carbamazepine使用之前檢驗HLA-B*1502;請至風濕免疫科門診檢驗。但如若是對痛風藥allopurinal或抗生素、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SAID)與抗愛滋病毒藥物有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則應該在使用藥物後觀察反應,若服用藥物一個月後出現發燒、全身紅疹與口腔潰爛,則應立即就醫。



△皮膚科林佳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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