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馬糞海膽禁捕期開跑 冰箱庫存也算違法 議員質疑不合理

【記者鄭家瑜報導】馬糞海膽近年來因產量銳減,縣府也著手開始限制捕撈,不過今年禁捕期剛開始,昨日就傳出一起民眾販售馬糞海膽遭送辦,意外在議員私下討論時引起熱議,有人就針對「持有」究竟會不會遭罰提出質疑,一名議員信誓旦旦跳出來說「不會」,不過答案卻跌破眾人眼鏡,根據農漁局長答詢,自9月1日起民眾只要持有就是違法,也就是說民眾家中冰庫內只要有囤積海膽,全都算違法持有,議長劉陳昭玲、議員李添進皆質疑不合常理,要求農漁局應通盤檢視相關規定。

馬糞海膽近年成為觀光客遊澎湖必吃海鮮美食,身價跟著翻漲,也因遭到濫捕面臨生態浩劫,澎湖縣政府為永續經營海洋生態,自104年起公告禁捕期,於去年修改自每年9月1日至6月30日是馬糞海膽禁漁期,一律禁止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違反者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15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海膽持有問題,李添進質詢表示,很多民眾家中冷凍庫都有庫存海膽,有可能是等到中秋家人團聚要吃,或是有親朋好友作客要拿出來招待,甚至外面餐廳都可能囤貨,他希望農漁局詳細說明,讓民眾清楚了解在法定期間內持有但是沒有賣完或庫存,究竟是否會遭罰。

李議員又舉例,假如有朋友寄海膽給賴縣長,又該如何判斷。

農漁局長回應,由於無法判定何時採捕,以目前來說只要在禁捕期「持有」,不論是沒賣完、或是庫存都算違法;而針對台灣海膽等有爭議部分,農漁局會請水試所協助做DNA檢驗來認定。

議長劉陳昭玲則認為,民眾持有馬糞海膽,按現行規定屬於刑事罰,恐被判刑,說不定在座局處首長家中就有海膽;她強調,漁業法第44條下放地方政府制定,農漁局難道都沒討論過相關問題。

李添進指出,如果持有都不行,現在很多鄉親恐怕都違法,相關作法應該要檢討。

民控海淡滷水回排影響生態 議長質疑放流成效

針對今年馬糞海膽採捕期結束,縣府同步在馬公烏崁海域放流 1 萬 5000 顆海膽苗,希望增加海膽族群數量資源永續;過程中也遭遇當地居民抗議。

議長劉陳昭玲質疑放流成效,她表示,民眾向他陳情烏崁海淡廠製造滷水回排海中污染生態,導致烏崁海域變成死海,影響生態環境,她質疑農漁局放流海膽是否經過評估,具體成效又如何。

農漁局表示,事前曾向烏崁民眾取經了解該處原先就是海膽生長環境,因此才選擇該海域作為放流地點,且農漁局也有對烏崁海域生態進行調查,結果顯示該海域藻床生物都有回復跡象;而去年放流成果,雖然烏崁沒有顯著增加,不過順著海流方向的鎖港,今年則有明顯成長。

劉陳議長則質疑烏崁海膽沒有成長,是否跟民眾所說有關;農漁局強調會審慎評估、持續追蹤。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