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陸船未經許可進入我國限制水域且拒絕停船受檢,依其船舶噸位為117噸,艦隊分署業於108年9月12日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32條等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20萬元,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昨日下午4時,由澎湖海巡隊派遣PP-10061艇將該船驅離出境。
艦隊分署表示,根據統計,澎湖海域今年查扣越界陸船裁罰計有16艘,金額累積達新臺幣2,335萬元,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更向國人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
△中國籍「閩惠漁02XX5」漁船重罰驅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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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9月 13,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