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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節電行動計畫 設備汰換補助10/3起受理申請

【本報訊】澎湖縣政府為配合經濟部辦理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設備汰換補助自108年10月3日起受理申請。

本縣服務業、機關及學校無風管空氣調節機、T5/T8/T9老舊燈具、室內停車場老舊燈具、電冰箱及住宅部門家電補助冷氣、電冰箱汰換,補助自108年10月3日起接受申請至補助款用罄為止,欲申請之民眾請將文件備齊後送至本府建設處辦理。

本次節能補助方案須為汰舊換新,補助詳情如下:

1.補助項目:

(1)服務業、機關及學校無風管空氣調節機 (須含廢機回收作業):每kW補助新臺幣2,500元,且以汰換費用二分之一為上限。

(2)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T5/T8/T9)及室內停車場照明燈具:每具補助汰換費用二分之一,且以新臺幣500元為上限。

(3)服務業、機關及學校電冰箱(須含廢機回收作業):補助金額為每公升補助新臺幣10元,每台以新臺幣3,000元為限。

(4)住宅電冰箱(須含廢機回收作業):每公升補助新臺幣10元,每台以新臺幣3,000元為限。

(5)住宅冷氣(須含廢機回收作業):每kW補助新臺幣1,000元,每台以新臺幣3,000元為限。

補助所需文件:1.申請表、2.身分證影本、3.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4.申請者(單位)存摺封面影本、5.保證書(卡)、6.施工前後照片(產品製造號碼)各一張、7.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之一、二級節能產品標章、8.回收聯單、9.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後續補助資訊及撥款進度亦可至菊島節電小劇場粉絲團查詢,如有問題請洽澎湖縣政府建設處王小姐、黃小姐,電話06-9274400轉33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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