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輔會秘書組在工作報告中指出,少年犯罪問題首重事先預防,各與會單位應主動發掘少年偏差行為,即時提報少輔會轉介輔導防制;另為防處少年偏差行為及保護少年安全,警察局除派員分赴各學校實施法令常識宣導,並針對轄內網咖、電子遊戲場等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場所,列為勤務重點目標,執行「春風專案」「校外聯巡」等強化作為,期藉加強查察勸導取締作為,妥善防處少年事件,同時輔以適切輔導,俾助其保障自我成長環境;另強化協調聯繫各相關單位,共同落實執行勸導、輔導、轉介、安置、救助等少年工作,充分發揮少年輔導委員會的功能。
針對勸導少年偏差行為分析,主要是以深夜遊蕩居多,其次依序為逃學(家)、無照駕車、吸菸、喝酒或嚼食檳榔等行為,另綜觀少年各類犯罪案件、偏差行為或通報中輟生協尋案件中,發現其中部分的犯罪(偏差)行為再犯率高,或同時具有中輟生身分,因此,為強化防處少年事件,置重點於曝險少年,加強約制、關懷、輔導,並澈底改善優化本縣少年成長環境。
警察局為防處少年犯罪偏差行為,針對犯行居高之竊盜、傷害案件類型,透過分析所得易發生時段、地點,強化警察巡邏的強(密)度,並與教育組、校外組、衛政組共同合作,加強校園犯罪預防宣導,建立少年正確法治觀念,同時由宣導組運用各類媒體傳播,發揮更大宣導效益,社政組積極輔導涉案或偏差行為少年及建管組針對轄內各項特定娛樂場所進行稽查,避免青少年學子們因涉足該場所而發生賭博、色情、暴力等事件,致而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期藉各相關單位有效運用最確實的防處作為,以落實政府保護青少年之決心。
警察局局長楊鴻正表示,少年犯罪防制之對策首應強調「事先的預防重於事後的處理與懲罰」,亦即「預防勝於治療」之觀念與作法。因為一旦犯罪行為發生,不僅造成難以挽回之傷害,社會更須付出加倍之成本代價來處置這些少年罪犯,況且青少年犯罪問題,絕非一朝一夕,也不能將責任完全推給家庭或完全怪罪於教育,這是我們整個社會所需共同承擔、共同面對的問題,結合的力量越大,成功的機率就越高。
△召開少輔幹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