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我國籍漁船船位回報器(VMS)及電子漁獲回報系統(Elogbook)通訊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將於本(108)年8月1日起由政府全額補助,相關補助對象漁船及通訊費類別如下:
一、領有遠洋漁業作業許可證明書之各類遠洋漁船船位回報及電子漁獲回報之通訊費。
二、領有特定漁業執照且經許可從事沿近海鮪延繩釣漁業、扒網漁業、珊瑚漁業、活魚運搬作業等沿近海漁船之船位回報通訊費。
三、各類專兼營娛樂漁業漁船之船位回報通訊費。
農漁局表示,相關通訊費因涉及已繳費用之退費,以及下(109)年度通訊費費用如何撥補事宜,漁業署將與相關經銷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及各相關漁業團體研商確定後,另行通知相關退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