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被繼承人遺有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後,再檢附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影本、繼承系統表至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事宜,如繼承人有數人且已協議由某人繼承者則應加附遺產分割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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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09,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