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管處表示,公告明示於公告範圍內民眾不得有攀爬、塗鴉、生火及其他破壞玄武岩及景觀等禁止行為,可詳閱「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公告資訊>行政公告>法規命令」 官網。違反公告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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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時事新聞 破壞大菓葉柱狀玄武岩及景觀等最高可罰鍰100萬
星期五, 8月 16, 2019 783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