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處指出,本批代為標售土地自108年7月31日至108年10月31日公告3個月,受理投標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08年11月19日上午9時30分開啟信箱時止,採郵寄投標,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預計於108年11月19日上午10時於第二會議室開標,本批代為標售土地相關事項,除得於縣府、地政事務所、鄉(市)公所、土地所在地村里辦公處及澎湖同鄉會詢問或查閱公告外,亦可至縣府財政處網站(網址:http://www.penghu.gov.tw/finance/)「地籍清理專區」查詢相關訊息。
最後提醒,公告土地之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雖已超過清查公告之申請登記期間,惟於標售前,仍得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更正登記,屆期未申請登記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將由縣府代為標售。此項政策攸關民眾自身權益甚鉅,民眾如有上述土地登記問題,應儘速洽詢地政事務所申辦更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