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退稅憑單金額未達5,000元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者,則需持憑單至銀行以票據交換方式兌領。
該分局另呼籲納稅義務人,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前往金融機構操作自動提款機兌領退稅款,請民眾不要輕易相信詐騙集團所留電話。如有疑問可撥該分局服務電話06-9262340轉207、208、209、210洽詢或向「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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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7月 26,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