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表示,許多不肖廠商為自身利益,經常違反勞動基準法,罔顧勞工權益,常見違法事項包含「出勤紀錄未依實登載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有1日之休息」、「延長勞工工時一個月超過46小時」、「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及「更換班次時,未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等,為維護自身勞動權益,請民眾求職時,仔細詢問勞動條件,以避免不肖廠商壓榨。
社會處呼籲求職者,在應徵前要做好「三大準備」:事先蒐集應徵公司資料、告知親友面試地點、確認徵才廣告內容,如有待遇過於優渥或其他不合理的情形應特別留意;此外,在應徵當天堅守「七不原則」:不繳交不知用途的費用、不購買業者推銷的產品、不辦理信用卡、不當場簽署合約、證件財物不離身、不飲用業者提供的飲品及不從事非法工作等,求職陷阱自然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