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的米克斯,是主人養了1年多年的心肝寶貝。狗主人楊小姐表示,昨天早上從家中帶著毛小孩行經湖西廟口旭西餅舖旁鄉間小路進到白坑海邊,散步時看到毛小孩嘴巴咬著東西不以為意,因為平常也都會如此咬,還躲在一旁吃,沒幾分鐘看著身體搖晃來找我,吐出一些藍白色的肉,雖然立即灌水,看著狗毒發,在地上翻滾、口吐白沬致死。
據民眾表示,已經好放幾次了,之前往白坑的路邊也被放過。尖山上個月被毒死10隻,把毒用在肉上面,丟在路邊讓狗吃,個案也都是相同狀況,藥藍綠色很毒,不到10分鐘就死了,連救的機會都沒有。
民眾很疑惑,如果毒餌要毒老鼠,不是該放在田裡,怎會放在路旁,不小心吃下肚死亡,而無辜小生命就這樣被遭毒死,讓人不禁聯想是否為蓄意的毒殺。
民眾將毛小孩被有心人自製「毒肉」毒死PO上臉書,立即引起民眾撻伐,不該蓄意毒殺「家人」……等語。
要怎麼避免或是處理毒死動物的事件呢?若在路上看到了毒餌的痕跡,除了協助清理以外,也最好把證據保存;若發現屍體也盡速通報相關單位,因為胃內容物做化驗是有時效性的。帶寵物出門也要隨時注意牠們的狀況,盡量避免誤食。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虐殺動物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款,連續累犯甚至可處一年刑責,毒害家犬、貓更觸犯刑法毀損罪嫌。毒害家犬、貓更觸犯《刑法》毀損罪嫌,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捕獸夾也已觸法,若在路上看到也盡速通報相關單位,避免無辜動物受傷甚至死亡。
△地上發現藍白色的肉毒餌。(民眾提供)
△誤食「毒肉」米克斯一命鳴呼。(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