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業管單位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執行海上聯合稽查,於108年6月17日17時40分許在澎湖縣白沙鄉附近海域,當場查獲民眾2人非法採捕保育類馬糞海膽,並查扣馬糞海膽30顆及所用犯罪用工具等物,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移送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偵辦。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楊鴻正特別呼籲民眾,目前馬糞海膽並未開放採捕,請民眾確實遵守相關規定,環保案件聯合查察小組將採不定期執行查緝違法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白棘三列海膽(馬糞海膽)之行為,請漁友勿存僥倖違法採捕,凡違法被查獲者,依漁業法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共同遵守,同時鼓勵民眾共同檢舉非法採捕、販賣珊瑚礁保育貝類經查獲屬實者,可獲新臺幣1萬元之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