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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平台管理 護海洋生態資源

【記者鄭家瑜報導】海上平台業是澎湖特色休閒產業,提供遊客安全便利的海上垂釣、海洋生態教學及海上吃蚵的體驗,澎湖縣政府特於97年間訂定「澎湖縣海上平台管理自治條例」納入管理,經縣府依法審查核發海上平台執照共有9家,包含菜園內海6家,姑婆嶼、元貝及將軍嶼海域各1家。

為提供遊客安全舒適的旅遊場域並確保海洋資源之維護,縣府旅遊處於日前召集海上平台共9家業者,對於垃圾、牡蠣殼、水肥及保育費等議題進行溝通討論,各業者均有共識確實遵守垃圾、牡蠣殼不拋入海中,水肥依照規定清運處理之規定,共同維護平台海域周邊環境。

縣長賴峰偉高度重視海洋保育活化議題,24日召集縣府旅遊處、衛生局、環保局、農漁局及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單位於馬公內海進行視察,並派潛水員至海上平台下方確認平台溢流孔封塞完整及記錄水下環境現況,縣長指示各單位加強聯合稽查工作,做好海洋環境監控,督導平台業確實善盡責任,加強環保、衛生、海上安全各項管控,並請業者務必配合每月通報平台遊客人數、垃圾清理紀錄(含照片、清理時間及噸數),落實海上平台管理工作。

旅遊處表示「愛護自然,人人有責」,維護海洋資源環境是每位居民應盡義務,海上平台業長期使用內海經營休閒漁業更應愛護內海資源,避免汙染海洋環境,縣府呼籲大家一起為澎湖海洋保育活化而努力,以確保海洋生態環境資源生生不息及觀光產業永續發展。





△海上平台下方確認平台溢流孔封塞完整及記錄水下環境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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