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會提供保護官有關於「犯罪被害人權益手冊」及「保護業務文宣」,期望活絡犯罪被害關懷服務窗口的聯繫管道,即時提供被害人於案發初期之各項協助與轉介服務。
蔡惠如主任委員表示:如遇犯罪被害案件發生,並於案發初期由分會介入提供服務,可於第一時間給予被害人家屬關懷與溫暖。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需要向下扎根,警政與社政單位攜手相助,可即時提供保護服務。
澎湖縣共有四名犯罪被害保護官,分別由縣警局及各分局偵查佐(員)擔任,保護官之職責主要為提供整合式服務,並為轄區犯罪被害人與保護協會間的溝通橋樑,使被害人本人(家屬)與保護協會間雙向聯繫更快速、保護服務更即時。保護服務專線:(06)921-5864
△蔡惠如主任委員拜會縣警局保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