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困擾著每個人的生活。再怎麼樣規劃,還是有正反兩面的看法。
站在政府立場,可以說是官員立場,最簡單方便的是,最好每條馬路都劃上紅線和黃線,不要有停車格,並督促警方嚴格取締。
站在開車和騎機車民眾的立場,最好都有無限的停車格,而且是免費停車。
官方為了交通秩序,廣劃禁止停車線。如此一來,警方取締有據,馬路看起來,也順暢多了。可是,紅黃線劃得太多,停車格太少的話,民眾無處可停,生活不便,罵聲連連。
以雙方的立場來看,民眾鮮少有機會當官員,官員要當民眾還要等到退休之後,才有機會。
不過,在日常生活中,休假日的時候,官員也會變成民眾,面臨無處可停車的困擾。
交通秩序不好,民眾罵;無處可停車,民眾罵;紅黃線劃太多,民眾罵;嚴格取締開單,民眾罵。
說來說去,一旦自己得到方便,就滿心喜悅;萬一本身遇到困擾,就恨之入骨,一切取決於個別民眾的利益而定,這當然是無解的習題。
無論官員或民眾,行事準則必須遵守情理法。倒是民眾以情為優先,官方以法為原則,雙方不易取得妥協。
對於停車問題,官員是否可以站在自己也是民眾的立場,儘量少劃紅黃線,多劃停車格,方便大家停車,再者才是嚴格取締,如此也比較合乎情理法,而不是法理情的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