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具名檢舉後,尚未接獲任何機關聯繫,遠傳公司即完全知悉內容並透過代表興師問罪、語帶威脅。請嚴查是否有公務人員通風報信違法洩密???
2.在縣調站作筆錄時調查官問,機關是否已經有聯繫?本人回答沒有。請嚴查機關是否有人想包疪選擇冷處理?
3.筆錄後政風處承辦人員才告知本人,其證照出現在投標的簡報文件,服務建議書沒有。簡報文件為服務建議書之濃縮菁華版,怎可出現此弔詭情事?望嚴查!
4.服務建議書或簡報文件皆屬得標後合約的一部份。至此,遠傳公司未經本人同意即冒用證照投標,已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偽造文書部分已臻明確。本人為維護自身的權益,已具名檢舉,非但未能獲得機關的積極協助及該公司的道歉,反而從同業得知,遠傳公司在機關護航下即將完成簽約,本人不但維權未果,反要擔心遭報復,非常憤慨!
5.懇請相關單位盡速調查偵結,並依法行政,針對違法之事勿枉勿縱以正視聽,也還本人一個公道!!!
投書人: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