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爭取到的直昇機駐地後送,去年八月縣府和凌天航空簽約,有醫療後送、安寧返鄉和交通運輸3個項目。其中,交通運輸額度占了三分之一,縣府每月必須支付120萬元駐地費。
去年,縣府簽約時,一年有360小時的額度,包括:醫療後送230小時,安寧返鄉20小時,交通運輸110小時。
當初,縣府考量安寧後送每年才20小時,可能難以滿足鄉親的需求,所以才訂出交通運輸高達110小時的契約,以方便未達後送和安寧標準的鄉親使用。
同時,在這個項目中規定,如果兩天以上沒有船班,無法載運民生物資,可供申請搭乘或運送民生物資。
不過,當初凌天航空高層則公開表示,交通運輸是供首長公務使用,和縣府的說法不一。
但無論如何,交通運輸這項創造性模糊的空間,即使是供首長公務使用,包括前任長陳光復
在內,以及縣府高官,都沒有任何人使用,110小時額度形同浪費。
賴峰偉上任後,他也不敢使用直昇機,反而指示所屬,和凌天航空修改契約,以節省每月120萬元的直昇機駐地費。
基本上,爭取直昇機駐地後送得來不易,最根本是要以緊急醫療後送為主,安寧返鄉為輔,變相的交通運輸大可不必。
既然陳光復不願,賴峰偉不敢,變相使用直昇機,屬下搞出的模糊空間就省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