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警察局、消防局、各學校,正式員額2600人,約聘僱及臨時人員卻高達1500人,每年要多增加4億元人事費。賴峰偉上任後,發現這個問題不小,隨即指示必須嚴格控管,不能再增加臨時人員。如有必要,擇優雇用。
民主時代,縣市長選舉,都是靠人民選票支持而當選。各縣市長為了償還選舉人情債,想盡辦法找尋經費,雇用臨時人員。也因此,臨時人員愈來愈多,每年有增無減。
澎湖就業機會有限,很多人紛紛透過官員、民代,介紹親朋好友的子女,進入縣府所屬各單位,擔任約聘僱或臨時人員。
儘管臨時人員的待遇,未必比民間上班族多多少,但由於名聲好聽,工作輕鬆,年輕的就業者特別喜歡進入公務體系上班,能幹多久算多久,導致冗員充斥,造成財務負擔。
通常,一朝天子一朝臣,尤其是縣市長換人,臨時人員也都必須走人。原因是,新任縣市長也有他們的人情債與包袱,聘用自己人的子女當臨時人員,其實也是人之常情。
賴峰偉擁有豐富的官場歷練,他知道臨時人員太多,反而是施政上的一大包袱,所以才下令控管零成長,不得再增加。
然而,說穿了,也就是現在聘用臨時人員的單位,等沒有額外的業務費可以聘用後,臨時人員必須離職,如此即可達到減少臨時人員的目標。
賴峰偉算是厚道之人,沒有立刻砍人,僅以時間換取空間,藉以減少臨時人員的員額。避開上台就要前朝的臨時人員走路的慣例,這也是他有智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