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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大隊空拍機查獲違法使用三層網 賴縣長表揚

【記者鄭家瑜報導】澎湖刑事警察大隊 4日在通梁漁港外東南方0.5海浬處,查獲竹筏違法放置三層網進行非法捕撈,並查扣1274公尺三層漁網及魚貨51公斤,賴縣長昨7日表揚有功人員。
為保育及維護海域漁業資源永續發展,保障合法從事漁撈作業漁民之權益,賴縣長前次任期內積極取締毒魚、電魚、炸魚以及收購三層網,然而近幾年來因漁業蕭條,相關單位發現仍有些許船隻偷偷從事非法捕撈活動,據了解去年5月中旬警方就曾在跨海大橋附近海域查獲一件違法使用三層網;賴峰偉日前赴警局聽取報告時,也重申復育澎湖海洋生態的決心,並指示警察同仁加強取締毒、電、炸魚及三層網等,確保海洋生態永續經營
為貫徹賴縣長復育海洋決心,警察局積極加強取締非法漁撈及毒電炸魚工作,於4日動用空拍機執行查緝行動,在通梁漁港外東南方0.5海浬處,發現可疑違法漁撈活動,立即報請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李信龍指揮,並由縣府農漁局及岸巡七總隊配合查緝,於12時50分許在通梁漁港當場查獲張姓漁民及隨船外籍漁工等2人,駕駛竹筏違法放置三層網,進行非法捕撈,並查扣長度1274公尺之三層漁網及魚貨51公斤,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61條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訊後張姓嫌犯及隨船外籍漁工緩起訴,並各科以罰金6萬及2萬元,使用之竹筏扣押6個月,所得魚貨全數法拍充公。
賴縣長獲知訊息後,昨7日下午公開表揚有功人員,並肯定警察局在賈局長的卓越領導下,除積極查緝掃蕩毒品外,對於打擊非法漁撈、危害環境不法行為及查緝環保犯罪等多項刑事案件,都繳出亮麗成績,給予以高度肯定與嘉許,賴縣長表示,對於毒電炸等嚴重非法捕魚行為要加強取締,至於輕微違反保育規定之行政罰案件,將邀請專家、學者及漁民共同研議因地制宜的作法,在生態及生計間取得平衡點。
警察局長賈樂吉特別籲請民眾踴躍檢舉,更希望漁民朋友配合,遵守禁用三層網之相關規定,一起為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戮力。凡違法被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1條規定,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縣警局將持續加強取締違法採捕,請漁民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勿從事違法採捕,以免觸法。










△縣長賴峰偉表揚查緝人員給予高度肯定。
△賴縣長向刑大隊員握手感謝。
△稽查小組查扣長度1274公尺之三層漁網及魚貨51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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