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澎湖油庫去年發生漏油事件,外漏汽油量約63公秉(6.3萬公升),污染土地面積約0.8公頃,根據地下水水質採樣檢驗結果有多項物質超標。
其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測值為33.2mg/L,超出管制標準10mg/L,苯測值為0.537mg/L,超過地下水管制標準0.05mg/L的10倍以上,甲基第三丁基醚測值為120mg/L,超出管制標準1mg/L的120倍,萘測值為0.515mg/L,超出管制標準0.4mg/L。
透過檢測數據等項目進行初步評估後,計算出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為2358.19分,達1200分以上,所以環保署依照相關規定,昨天公告該場域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公告中油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環保署表示,該場域被公告為整治場址後,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14條,澎湖縣政府會通知中油必須在3個月內提出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與評估計畫,待此計畫經審查後,會再通知中油在6個月內提出整治計畫。
此外,中油油庫漏油,澎湖縣政府日前已公告中油廠區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50萬元,中油隱匿油庫漏油的部分則裁罰600萬元,但因為該場域已被公告為整治場址,所以原本裁罰的50萬將上修為75萬,總計裁罰中油6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