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惠惠報導】有關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西洋公司)製售寶特瓶裝之「蘋果西打(2000mL)」產品,經民眾購入發現有變質、異物沉澱之情形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月12日主動會同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及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前往工廠稽查,發現其中一生產線的原料混合桶曾有破損的情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已進行產品抽驗,目前全案移請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作後續處辦。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陳淑娟局長提醒,食品製造業者,依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以上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衛生局將持續稽核下架回收情形,若發現未依規定確實下架回收,將依食安法第52條加重處分。消費者如購買該公司製售之寶特瓶裝「蘋果西打(2000mL)」產品且製造日期為107年9月28日前者,可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亦未過期之案內產品至各通路辦理換貨,若無發票或需辦理退費者,則可撥打大西洋公司客服專線0800-241-548及(02)29820061(10線),由該公司指派專人辦理退貨或退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