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檢緝而不捨,繼續勾稽相關事證後發現新事實新證據, 11月間陸續追查相關收賄選民數人,選民坦承收受候選人投票行賄之事實後,並繳回犯罪所得共計10000元,經澎地檢共計收回犯罪所得20000元。
澎檢檢察官黃政德指揮專案小組拘提候選人到案,檢察官經訊問後,認鄉代表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刑法第144條投票行賄罪之犯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將續由檢察官深入偵辦。
△澎檢收回犯罪所得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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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1月 16, 2018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