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監察委員受理民眾陳情時間及地點為:10月30日上午11時至12時30分於本府第1會議室(縣府大樓第3棟2樓);陳情順序將依登記順位進行,此外,陳情民眾應在事前備妥相關陳訴資料(一式3份)於10月29日前送至為民服務中心,俾便受理。
縣府行政處表示,有陳情需要的民眾,即日起請於上班時間洽縣府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陳訴書可至為民服務中心(行政處)領取或至澎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www.penghu.gov.tw/ch/index.jsp民意表達檔案下載監察委員蒞縣巡察-人民陳情陳訴書下載,相關問題歡迎逕洽為民服務中心(06-926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