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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爭勞權 恢復上班(內有影片)

【記者黃瓊蕙報導】因要求改善超時過勞的血汗勞動環境,而遭三總澎湖分院解僱的7名護理人員,雖已於今年6月28日經法院一審判決,判定僱傭關係確認,護理人員勝訴,但至今雙方仍提出上訴,護理人員無法回院上班,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昨日率同7名遭解雇護理人員走上街頭,由馬公市中正路郵局出發,步行前往澎湖縣議會、澎湖縣衛生局及縣政府前抗議,遞交陳情書。
三總澎湖分院提出書面聲明表示,本件勞資糾紛案,澎湖地院於107年6月28日就給付工資案部分認待命工時(ON CALL)請求顯不合理而判決原告護理師等人敗訴;而就確認僱傭關係案部分,本院亦受有不利判決處分。本院為解決訴訟紛爭,主動於同年10月2日協請雙方到院和解,協調雙方各自尊重一審判決,互相撤回上訴,惟雙方認知落差無法達成共識。因本案仍於司法偵辦程序中,該院靜待司法判決結果,並希望原告護理師等人能尊重一審判決,雙方儘早達成和解,共創雙贏願意儘速和解。
據瞭解,在105年11月初,三總澎湖分院以矌職為由解僱7名參加抗爭的護理人員,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向縣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縣府要求兩造尋求司法途徑處理,在未獲地方縣府的支持下,向澎湖地方法院提出「確認僱傭關係」以及請求三總澎湖分院給付延長工時、負時數及待命值勤時間工資的民事訴訟。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勞雇雙方就改善超時工作條件進行協商所得結果如下,護理人員因三總違反勞基法規定、未給付加班費,提出終止勞動契約。而三總要求護理人員回院工作,最後雙方同意這段時間未上班以請假方式處理,最後三總也同意以請假方式認定,並不構成曠職。至於請求延長工時、補班負時數及on call待命值勤時間的工資給付民事訴訟,澎湖地方法院認為三總應給付延長工時及補班負時數的加班費,但認為待命值勤(on call)時間不屬工作時間,因此三總不需給付工資。
陳玉鳳所提說明表示,監察院於107年1月針對三總澎湖分院工時狀況提出的調查報告指出,待命值勤有備勤、待命及候傳等型態,對勞工具不同程度的拘束力,勞動部允應研議是否就待命值勤(on call)之型態及工資給付之關係予以界定,護師工會希望中央行政及立法機關能正視問題加以解決。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昨日率同7名遭解雇護理人員走上街頭,分別在議會前、衛生局及縣府前表達護理人員的心聲。(黃瓊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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